五、递延资产的审定。
检查列入递延资产的项目和摊销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摊销额是否准确。
六、开办费的审定。
审查列入开办费项目的支出是否属于筹建期的支出,开办费的摊销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制定。
七、待摊费用的审定
(一)审查大额待摊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检查发生额的正确性和有无不属于待摊费用的事项;
(二)审查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费用的受益期,确认摊销额是否正确;
(三)检查有无应摊未摊项目,如果有,要查明原因。
八、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审定
审查了解重点债务人应收款的内容及业务发生时间、金额和已收款项金额。通过上述审查重点了解有无影响收入、成本、税金、损失的项目。
九、坏帐准备的审定
对提取坏帐准备金的委托人,要审查年度内发生的坏帐是否符合转作坏帐的要求,并应与应收帐款中转作坏帐的数额核对;审核年终提取坏帐准备金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企业“管理费用”中坏帐损失的列支是否正确。
十、预付货款的审定
检查预付货款明细帐,根据预付货款内容检查预付货款业务发生时间、业务性质、本期预付货款金额、收到货物结转金额,确认余额的正确性;对一年以上未动的余额,要查明原因。
十一、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的审定
审查重点债权人名称、经济业务发生时间、业务内容、本期发生金额、全年清偿转销金额,确认年末余额的正确性;关注一年以上未动帐目。通过上述审查重点了解有无影响收入、成本、税金、损失的项目。
十二、预收货款的审定
(一)检查预收货款明细帐,根据预收货款,检查预收货款,业务发生时间、业务性质、本期预收货款金额和发出货物结算情况,对大额预收货款应检查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确认余额的正确性;
(二)对一年以上未动的项目,要查明原因;
(三)对帐户中发生借方余额的,要查明原因。
十三、预提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预提费用明细表,根据预提费用,检查预提项目业务发生日期、预提金额,检查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相关的文件资料,确认预提的合法性。
(二)对一年以上未进行结算的项目,要查明原因。
十四、长期借款的审定
对委托人重大长期借款,应审查债权人、借款日期、金额、借款条件、利率,有无合同协议、授权批准等情况;审查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利率是否与银行同期利率相等)数额是否准确,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三部分 所得税计算的审定
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定
(一)与上年比较,分析产品(商品)销售结构、价格变动情况、异常变动的原因;
(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收入情况,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原因;
(三)抽查不少于一个月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销售(营业)明细帐与总分类帐,确认销售(营业)收入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四)检查销货退回和折让、折扣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五)结合对“应收帐款”的审查,检查有无已经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未计入销售(营业)收入。
(六)审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与退货记录,对跨年度的重大销售(营业)项目,应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