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继续试行报送中介机构查账鉴证报告的通知[失效]


  七、实质性测试

  所谓实质性测试,就是对委托人的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进行查账鉴证,并将查账鉴证的结果逐项填入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是在查账鉴证过程中形成的审定记录和获取的证据,是形成最终《查账鉴证报告》的基础,也是逐级复核审查的依据。因此,查账鉴证工作底稿必须是实施查账鉴证程序的记录。工作底稿内容要完整、真实、可靠,审定结论要明确,文字要公正清楚。对需要调整的项目要记录记帐凭证号码、日期、记载事项的明细帐以及政策依据。

  八、查账鉴证审定事项的调整。由于企业帐簿已结,会计报表已报出,纳税调整可直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九、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下发的查账鉴证《办法》规定和要求认真编制《企业汇算清缴所得税查账鉴证报告》及其附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查账鉴证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查账鉴证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查账鉴证说明》。

  十、完成上述工作后,查账鉴证人员随同上述报表及说明、全部工作底稿、填报中介机构业务报告书审批单,呈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后将《查账鉴证报告》及附件送交委托人,由委托人校阅并签字盖章。

第二部分 查账鉴证项目的具体要求

  一、存货的审定。

  (一)要取得委托人年终存货盘点表,包括盘点明细表及汇总表。盘点明细表要与明细帐相核对,汇总表与总分类帐相核对,审定帐目、帐表是否相符。对重点存货要进行抽查。审查对盘盈、盘亏的存货处理是否正确。

  (二)抽查存货的出入库价格,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存货计价方法执行,对未按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计价的,对利润有影响的应作出记录或予以调整。

  (三)使用计划成本计价的,要查“材料成本差异”、“产成品成本差异”科目,审核差异的发生、结转是否正确,年末余额是否恰当。

  (四)对主要材料,库存商品要从采购到入库、帐簿记录进行抽查审查其完整性与正确性;对购货折让、折扣、退回、损坏赔偿、采购费用等事项处理的正确性进行审查。

  (五)对委托加工材料、半成品的发出、收回、加工费的支付,要进行抽查,审核其真实性与正确性;对一年以上未动的存货余额要重点审查,查明原因。

  (六)抽查产成品(商品)入、出库单,核对品种、数量、实际成本与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的结转数是否正确。

  (七)审核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

  二、固定资产的审定

  要取得委托人年终固定资产的盘点表进行审查,盘盈、盘亏、报废的处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盘点表与总帐、明细帐是否相符。

  三、累计折旧的审定

  审查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折旧方法进行折旧,折旧额计提是否正确。

  四、无形资产的审定

  (一)以投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检查企业合同、协议和验资报告,确认其价值;

  (二)以购入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检查企业合同、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其价值;

  (三)自己形成的无形资产,检查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按照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摊销,摊销额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