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6日 实施日期:2007年8月6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1995年税收会计报表增设项目的通知
(京国税[1995]08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5年税收会统报表增设项目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63号)精神,现对我市1995年税收会计月报表的有关报表项目作如下调整:
一、在《税收入库(上解)明细月报表》的“六、其它收入”项下增设“其中:清理中央烟酒专项收入”一项,以反映税务部门清理企业欠交中央烟酒专项收入的入库情况。
二、将《各项税收欠税月报表》改为《各项税收欠税及集贸税收统计月报表》,并在原欠税月报表中相应增设“集贸市场累计税额”一栏,以反映集贸税收的征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