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各县(市)应将星级酒店布局、名小吃一条街等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确定“十一五”期间酒店业、餐饮业发展的目标、规模和总体布局;要结合实际,配套相应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引导和管理,为酒店业、餐饮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建立本县(市)的“名小吃一条街”,积极支持“名小吃一条街”餐饮业的建设、发展,提升毕节饮食文化品位,使名小吃一条街发展成为有特色、有品牌、有规模的饮食业群体。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企业到我区发展星级酒店,引进国内外先进餐饮业集团到我区开展连锁经营,支持区内酒店业、餐饮业实行加盟连锁,努力推进我区酒店业、餐饮业向“高质量、高品位、高素质”的目标转变,实现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创新。
(五)培育地方饮食品牌。挖掘我区名店、名宴、名火锅、名菜、名点、名小吃精品,鼓励餐饮企业不断扩大规模,提升品牌效应,增强竞争力。积极支持烹饪、饭店行业协会组织毕节餐饮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种比赛,让毕节名小吃挤身于全省乃至全国优秀名优名小吃之列。积极鼓励和帮助我区有条件的地方名小吃“走出去”,进一步发展壮大。在保护和发展好传统饮食品牌的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时代发展和消费者的需要,不断挖掘、创新毕节地区美食精品。
四、加强对酒店业、餐饮业发展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酒店业、餐饮业发展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落实优惠政策的考核考评机制,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落实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推进酒店业、餐饮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大市场整治力度,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行业利益的违法行为,改善酒店业、餐饮业的发展环境;要建立健全投诉查处工作机制,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酒店业、餐饮业资源整合的引导力度,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酒店业、餐饮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办法,按国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标准,抓好酒店企业、餐饮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要组织开展好企业间、区内外同行业间的交流活动,加强烹饪、饭店行业协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提高酒店业、餐饮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充分发挥烹饪、饭店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培训、行业认定、行业交流、行业自律和信息服务等活动,规范经营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促进全区酒店业、餐饮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