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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二)坚持不懈减轻农民负担。健全和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积极推动农村综合改革,从源头上逐步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加大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力度,重点抓好农药、化肥等农资价格方面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强对筹集资金和劳务的管理,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行为。

  (三)强化农资监管力度。规范农资市场,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问题进行深入治理。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落实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液态奶等农产品标识制度,加强对种子、农药、疫苗、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监督。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行定期检测和动态检测,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追溯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严格执行中央及本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抓落实的机制,保证政令畅通、执行有力。配合做好对中央及本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尊重农民意愿、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和盲目建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五、强化制度建机制,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行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党委要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形成党政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协调配合,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格局,逐步完善首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构建工作机制。继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四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构建领导机制。各单位要明确政风行风建设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与单位其他重点工作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责任落实机制。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范畴,责任到人,细化量化目标,形成责任明确,责权统一的机制。三是考核监督机制。发挥农委系统政风行风热线电话的作用,强化群众的考核监督。各单位每年要对自身的行风政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积极配合并接受农委的专项检查,并要针对问题加强整改。四是评价测评机制。本着为谁办事、由谁测评的原则,要求为公众办事的各单位主动建立测评机制,经常听取群众意见,随时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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