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我市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4)根据道口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会同区县所做好与动检站站、班长工作岗位责任书的签定工作。
  (5)组织8个指定道口及辖区5个区县监督所进行1-2次联合专项执法。各区县所组织1-2次专项检查。
  (6)严格查证验物、消毒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铁路站(线)

  1、检查时间2008年5月25日- 5月30日;
  2、检查对象:本市范围内铁路站(线)。
  3、检查要求
  (1)严格按照沪畜牧办(2004)第90号文要求,认真抓好预报传真、到站报检、严格查证验物、消毒灭源四个环节的工作。
  (2)结合贯彻市农委、上海铁路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本市指定铁路车站(专用线)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沪农委(2008)111号),重点做好“通告”的宣传,做到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规范经营者铁路运输动物产品的经营行为。
  (3)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共同把好铁路运输关。各区县对本市铁路站(线)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对指定铁路站(线)检查率达200%。市所与上海铁路局货运处,组织1-2次联合专项检查活动。

  二、流通领域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迎奥运二号行动)

  (一)检查时间:2008年6月1日-6月10日;
  (二)检查对象:屠宰场、肉类批发市场、冷库、卖场、家禽批发市场。
  (三)检查要求
  1、屠宰场应严格查证验物,按照国家有关检疫规程和标准认真开展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处置检疫斥品;按要求填写“生猪准宰通知单”、“生猪屠宰检疫斥品无害化处理通知单”以及各类屠宰检疫报表。
  2、肉类批发市场、冷库、卖场等单位,严格执行凭证入场、查证验物制度,建立进货台帐登记,杜绝不合格动物产品入场。
  3、家禽批发市场,严格执行防疫消毒、定期休市制度,认真查验进场活禽及禽类产品的检疫证明,及时、统一收集和规范处理病死禽,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养殖领域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迎奥运三号行动)

  (一)检查时间:2008年6月15日-6月30日;
  (二)检查对象:奥运参赛马匹、规模猪场、奶牛场、规模禽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企业。
  (三)检查要求
  1、奥运参赛马匹监管。积极协调、配合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赛事安排和赛马训练需要,针对马鼻疽、马传贫、马巴贝斯焦虫、马流感等重点疫病,切实做好赴京参赛马匹的检疫工作。目前金山区10匹奥运参赛马已经启运进京,此项工作已经完成。
  2、规模猪场监督检查。动物卫生常规检查、兽药生物制品检查、“瘦肉精”尿样残留检测(抽检猪尿样,现场进行快速检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企业档案登记、猪场信息安全软件使用情况。
  3、奶牛场监督检查。“两病”处理情况、奶牛场防疫、消毒检疫、档案信息等情况。
  4、规模禽场监督检查。规模养禽场免疫、自我封锁、隔离、消毒、病死禽的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免疫、用药、消毒、出售、病死禽处理等养殖档案的建立情况,确保家禽养殖信息的真实有效及可追溯。
  5、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有农业部已经公布禁用的违禁药物品种、已被废止的兽药品种、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是否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是否建立兽药、兽用生物制品接收程序及采购、使用记录。
  检查是否有禁止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品种,是否建立可追溯制度和相关记录,包括原料接收程序和记录,药物饲料添加剂接收和使用程序和记录,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添加程序和记录,自配料生产过程程序和记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