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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以机制创新和政策推动为着力点,充分调动和发挥旅游企业作为人力资源开发主体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旅游人才成长环境,健全上海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完善旅游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形成社会化、制度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旅游教育培训模式,搭建面向行业、资源共享的旅游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围绕本市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旅游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旅游教育培训与旅游产业发展相协调、配套,做到统筹规划,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法》、《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整合国内、国际培训资源,充分利用本市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职业教育培训方面的政策和资源,加强政策指导、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三)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发挥市、区(县)两级旅游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发挥旅游企业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调动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等各方积极性,明确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四)全员培训,注重实效。旅游教育培训要覆盖全行业从业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旅游服务规范,注重培训的实际应用和实践效果,增强迎世博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不断更新旅游教育培训理念,创新教育培训内容,改进教育培训方式,进一步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以“世博,让我们做得更好”为主题的旅游行业教育培训。

  1、加强旅游行政管理干部专项培训,提高旅游行政管理干部的战略思维和执政能力,更好的引领旅游业的发展和升级。加强市、区(县)旅游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拓展国际视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宏观决策和执政能力。要把区县旅游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对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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