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的落实。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加强对学校收费资金的监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完善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要抓住拨付、开支、自我收费三个环节。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加强对国际合作办学的监管,严禁借机乱收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免收借读费。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九)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办法,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逐步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医,坚决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由省纠风办牵头负责。
(十)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在巩固2007年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努力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省纠风办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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