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责任明确、协作到位的整治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问题突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存在地方保护、充当涉油问题“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企地协作。各地和石油企业要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共进、问题共治、责任共担。要深入开展平安油区、平安管道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专群结合的油气安全保护工作。各油田和管道企业要在积极参与专项行动的同时,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经费、技术和人力支持。
(三)严格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各省辖市联席会议对本地发生的重大涉油案事件要在4个工作日内向省联席会议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小结(包括部际联席会议和省联席会议挂牌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和《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2008年10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对已完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联席会议挂牌督办事项,逐一报告工作情况和结果;对专项行动期间未完成任务的,10月31日前报告有关情况、原因和下一步意见。
附件:1.2008年部际联席会议挂牌清除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情况
2.2008年省联席会议挂牌清除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情况
附件1
2008年部际联席会议挂牌清除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情况
序号
| 所属
省辖市
| 管道企业
| 占压位置
| 占压物名称
| 占压长度、
范围
| 主要危害及
安全隐患
| 限改期限
|
1
| 濮阳市
| 零一线
输油管道
| 濮阳县户部
寨 乡(业
主:杨启厅)
| 房屋
| 120米
| 影响管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