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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中卫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对沙坡头旅游景区的各类餐厅、超市、小商店、特产食品专卖店、食品摊点等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环境卫生不达标的小餐馆、小商店,要求景区食品经营者设置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露天经营的食品摊点必须设置防蝇、防尘设施,规范沙坡头旅游景区食品经营秩序,全力打造食品安全样板景区。(牵头部门:市旅游和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八)开展宗教场所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开展宗教场所食品卫生专项检查,严格宗教场所群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引导督促宗教场所建立食品卫生制度,灶房健全食品卫生设施,确保宗教活动群体性聚餐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牵头部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和部门分段监管的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务实、有效的实施方案,确定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指定责任人,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合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共同解决食品安全中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三)打建并举,长效监管。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示范镇(乡)、示范旅游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店创建活动和宗教场所食品卫生的整治及定点屠宰厂(点)的规划设置等工作,通过整治,树立典范,以点带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专项整治情况已列为对各县、各有关部门年终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项目之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或消极应付的,严格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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