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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学校校舍、医疗卫生用房和城市居民住宅及商业办公用房结构安全进行全面普查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学校校舍、医疗卫生用房和城市居民住宅及商业办公用房结构安全进行全面普查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8〕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5.12”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巨大灾害给公共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为摸清全市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现状,消除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提高预防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市政府决定,近期对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及商业办公用房结构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和内容
  这次普查的范围是: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校舍、医疗卫生用房、城市居民住宅和商业办公用房。普查内容如下:
  1、对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参建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建筑重要性类别及抗震烈度、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开工时间、竣工使用时间等依据原始资料进行查阅登记;
  2、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沉降、地面回填土沉降、外墙裂缝、楼板变形等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实地勘验;
  3、对建筑物(构筑物)装修、使用中私自破坏结构安全的情况进行普查勘验;
  4、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校舍、医疗卫生用房、城市居民住宅和商业办公用房进行结构安全评估和鉴定。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普查工作从2008年5月25日开始,6月30日结束。酒泉市区辖区分两个阶段进行:
  1、实地普查勘察阶段。5月25日至6月15日,分别由市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对辖区内学校校舍、医疗卫生用房结构安全和酒泉市区居民住宅及商业办公用房结构安全进行全面普查。在普查的过程中,市建设局要组织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普查。
  2、专家评审和检测鉴定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由市建设局、房管局组织专家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学校校舍、医疗卫生用房和城市居住宅、商业办公用房进行评估和鉴定,必要时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出防范意见和措施。
  县(市)普查工作由各县(市)政府按照以上步骤自行组织。6月21日至30日,市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将对县(市)进行抽查。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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