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重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根据我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的治理申报立项情况,2008年要完成汇川区洗马公路边危岩垮塌治理、遵义县鸭溪镇同心村危岩体治理、桐梓县狮溪镇沙坡危岩体治理、赤水市官渡镇玉皇村滑坡防治、凤冈县王寨乡新民村山体滑坡治理、务川县都濡镇洋溪村懒蛇坡危岩体治理、务川县泥高乡竹园村瓦房滑坡治理、红花岗区遵义锰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仁怀市井坝煤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务川汞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绥阳县双河洞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等11个项目的综合治理。各有关县、区(市)市要严格按照《
贵州省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匹配资金,完成治理工程,确保安全。
(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防御能力。
各级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宣传计划,充分利用“4.22地球日”活动和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把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众讲明白、讲清楚,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汛期,尤其是强降雨时期,要在当地电台、电视台增强防治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
三、切实做好重点防范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季节,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市4-10月为主汛期,集中了全年的大部分降雨,并常有强降雨时段的出现。因此,该时段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且频率高、灾情重、危害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是防灾减灾的重要时段。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完善政府领导下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组织体系,协调一致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部署,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落实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力争把地质灾害防范于未然,发现于未萌,救治于初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要组织精干力量,快速应对各种突发性、群发性地质灾害,在接报或获知地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