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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的通知
(遵府发〔2008〕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施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依法管理为前提,以综合改革和新机制建设为动力,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任务

  2008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 11.45 ‰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5‰以内;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 96 %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在2007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基本建立完善以领导决策、依法管理、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宣传教育、科学管理考评、投入保障、队伍建设为主要框架的“十大”新机制体系,各项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坚持实行“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经常性调研、督导、考核“三同步”力度,继续对工作滞后地方实施重点帮助、重点指导、重点督查的“三重管理”。改革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大力实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多种手段,努力控制政策外生育。

  (二)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长期坚持不动摇的氛围。加强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拓展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三下乡”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大力开展人口计生“三新”和“五生家园”创建活动,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有机融入新农村建设,努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富裕奔小康、子女培养能成才、医疗养老有保障。

  (三)以依法管理为前提,深入开展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人员资格化、执法活动程序化、执法行为文明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依据法定化的“六化”创建活动,加强法制培训,全面提高计生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杜绝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充分协调运用司法职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以综合改革和新机制建设为动力,坚持“市县结合、县乡结合、统分结合、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以试点引路,积极探索创新,每个县(区、市)争创一至两项典型经验,通过不断总结、提炼和推广,逐步建立完善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规范体系和相对稳定长效的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创新发展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五)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县站、中心站和规范乡镇计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技术装备、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计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人口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生殖健康的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和定期通报、预报、评估和预警制度。大力提倡住院分娩,向农村困难家庭提供补助,实行定点接生,提倡母乳喂养。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六)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目标管理双向考核。继续推进流动人口“户况图标”管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充分利用人口信息数据库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异地查询、跟踪管理服务。加大部门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依托社区,整合人口计生、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房管等部门资源,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人员,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与服务,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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