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登革热防控方案的通知


  (二)加大蚊媒监测力度。各县(区、管委会)以2004年开始有登革热疫情的行政村为单位,设立蚊媒监测点,在登革热流行期5-10月份间进行蚊媒监测,每月一次,采用定时、定点、定人调查法,同时也可进行流动监测,有条件可对登革病毒的主要传播媒介白蚊伊蚊、埃及伊蚊的分布、种群、孳生环境、伊蚊幼虫指数和成蚊密度及带病毒情况进行监测。

  (三)加强人间疫情监测。加强登革热病原学、血清学监测和登革热疫情监测工作,掌握全市疫情发展动态、流行病学规律和影响因素,为预防控制登革热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市、县(区、管委会)疾控机构和临床医疗单位间的监测网络,以2004年开始有登革热疫情发生的县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登革热监测哨点,4-10月启动哨点监测,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和记录,对疑似登革热患者及时抽取血清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确保监测系统灵敏、可靠,以便早期发现病人,降低病死率,查清流行规律,控制流行,及时分析监测信息,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监测动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健全登革热检测实验室,做好登革热抗体检测的相关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县区级疾控机构也要建立相应的登革热检测实验室。

  (四)开展业务培训和登革热疫情应急演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登革热防治专业队伍,每年于登革热流行期前适时组织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并对各级实验技术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消杀人员、蚊媒监测人员、医务人员进行1-2期业务培训。市卫生局要利用全市医学继续教育的机会,对全市医疗卫生人员进行登革热防治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各县(区、管委会)各单位也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从而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疫情处理人员、临床医务人员登革热防治知识水平,增强登革热监测的敏感性和及时性,保证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检测、诊疗工作质量。

  (五)提高救治水平。各县(区、管委会)要指定登革热收治医院,及时成立登革热诊疗专家组。在登革热流行期间,要严格按照莆田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病人监测和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村卫生所、门诊和诊所不得收治或截留登革热疑似病例,及时将病人转送指定医院救治。指定医院要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力争不发生死亡病例。

  (六)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墙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登革热防控知识,使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清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场所,预防控制登革热。市卫生局将印制登革热宣传材料并分发各县区、各单位,各县区也要印制相关材料分发到乡镇、村、居委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