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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政办〔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高核心竞争实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优化制度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诚信竞争、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外开放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为温州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近两年的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全市专利申请量增速高于GDP增速,发明专利、职务专利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明显增加。注册商标新增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新增10件以上。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种作品著作权的申请登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2.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增强。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植20项以上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深化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工作,新增40家以上对全市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专利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有影响力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

  3.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每年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80%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落实专(兼)职人员和相应工作经费;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深化对县(市、区)的专利行政执法委托试点工作,并在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建立公安联络室;专利、商标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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