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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的通知


  表2  贵重商品店(柜)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彩色摄像机

顾客出入口外区域

推荐

2

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强制

3

收银柜台

强制

4

营业柜台

强制

5

现金暂存处

强制

6

贵重商品库房

强制

7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8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

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和出入口处

强制

9

贵重商品库房、存放防盗保险柜处

强制

10

财务室、现金暂存处

强制

11

紧急报警装置

收银柜台

强制

12

财务室、现金暂存处

强制

13

营业柜台

强制

14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5

防盗报警控制器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6

防抢夺启闭控制装置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出入口

推荐

17

电话通讯系统

来电显示

公开对外服务、咨询的电话

强制

18

来电记录

推荐

19

实体防护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

财务室、现金暂存处

强制

20

安防中心控制室出入口

强制

21

贵重商品库房、防盗保险柜

贵重商品存放处

强制

22

防暴展柜

金银珠宝展柜

强制

23

钢栅栏窗

财务室、与外界相通的窗户

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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