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四大载体的意见
(潍政发〔2008〕4号)
为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07〕6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潍发〔2007〕6号)有关规定,现就加快培育重点服务业城区、重点服务业镇(街道)、重点服务业园区和重点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服务业四大载体)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育服务业四大载体的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市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重要原因之一是载体不强。市委、市政府提出,实行政府推动,超常规运作,重点发展,全方位增长,把潍坊打造成济南与青岛之间的服务业发展高地,努力实现“一年求突破,两年大发展,三年上水平”的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快服务业四大载体建设。只有加大对服务经济总量大、发展速度快的县市区和强镇(街道)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加快产业结构的转换与升级,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才能扩大全市服务业总量,提高其比重和发展速度;只有加大对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特色鲜明的重点服务业园区的培育力度,并充分发挥其集聚效应,才能形成一大批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功能区和特色园区,从根本上改变服务业布局分散的状况;只有加大对具有知名品牌、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力度,并充分发挥其带动效应,才能不断增强服务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走出一条依靠大企业、大集团带动的新路子,促进全市服务业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着力加强服务业载体建设,努力实现服务业发展新突破。
二、培育服务业四大载体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全市培育服务业四大载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化环境、突出特色,大力培育重点服务业城区、重点服务业镇(街道)、重点服务业园区、重点服务业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提高发展速度,优化结构布局,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