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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基本建设项目涉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

  1、10项主要非税收入的征收环节与把关责任。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散装水泥资金由市规划局把关。劳保基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防洪保安资金由市建设局把关。
  2、超建面积所涉及非税收入的补缴环节与把关责任。超建面积在报建面积3%(含3%)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不再补缴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各项非税收入(不含土地出让金)。超建面积达3%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其超面积部分所涉及的各项非税收入(不含土地出让金),分别由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进行把关,向市非税局开出《基本建设项目超建面积所涉及非税收入补缴联系单》,市非税局基建项目统一收费窗口将应补缴的各项非税收入(不含土地出让金)一次性收缴到位,并及时将收缴情况反馈给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3、小规模基本建设项目涉及非税收入的征收环节与把关责任。提倡缴费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一次性缴清可分期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劳保基金及其他所有报建费用。单个项目(整体开发、分期报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按分期报建的规模确定)报建面积在5000m2(含5000m2)以下的小规模基本建设项目,其涉及的各项非税收入分别由市规划局、市建设局进行把关。
  (三)完善把关手段。市非税局应结合建立基本建设项目信息网络,完善基本建设项目涉及非税收入征收把关手段。
  1、建立基本建设项目信息网络。市非税局要在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统一收费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基本建设项目信息网络,进一步明确各项非税收入把关征收的具体操作程序以及相互衔接的具体方式、途径等内容,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控制,并实现市监察、财政、规划、建设、房产、非税及相关执收单位之间的网络互联,做到信息随时更新、收费实时监控。
  2、确立征收把关的衔接方式。基本建设项目报建前,建设单位须到市规划局政务中心窗口领取并如实填写《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经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对相关内容、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后,将《信息表》送交市非税局基建项目统一收费窗口,由市非税局据此将该基建项目的相关信息录入基建项目信息网,并自动生成该基建项目所涉及相关非税收入的应缴金额、分段缴费金额等数据,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审批、发证中,通过网络对基建项目收费进行把关。
  3、建立基本建设项目收费台账。市非税局应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征收把关时段、应缴费金额、已缴费金额等内容建立基建项目收费台账,实时反映和记录基建项目缴费、欠费情况,并将收费情况快速、准确传送到基本建设项目信息网络,反馈给各执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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