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阜政办秘〔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
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阜阳市人民政府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办法》(阜政秘〔1997〕195号)规定,市政府决定聘请张玄等11位同志为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自2008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使《阜阳市人民政府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办法》规定的各项监督权力。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对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附: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张 玄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