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局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供应,严把救灾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关,为保障灾区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四川灾区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目录已在省局网站发布。为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保障灾区药品、医疗器械供应,现就进一步做好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捐赠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严把质量关。
二、捐赠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要本着灾区需要、急需的原则,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并附有药品、医疗器械出厂检验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