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管理部门要抓好全航区参加春运的企业、船舶、码头、渡口的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继续实行春运准运证制度。要对航道、航标以及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资质和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要把无证船舶非法载客、杜绝超载等作为春运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客运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客运船舶不得投入春运。对非法营运的“三无”船舶和不符合安全条件参与春运的船舶要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春运水上通航秩序。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消除不安全隐患,并及时发布航道信息,疏通航道,保障航道畅通。
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开始前对司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教育企业干部职工、车船机驾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切实做好客车和客船的维修保养。要强化客运站(场)安全门检制度,落实安全门检各岗位人员,加强源头管理。要配合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四、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负责联合交警、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以流动巡察、设立春运检查服务站等形式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过境班车入城带客、超载和站外揽客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维护正常运输市场秩序。要设立春运热线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春运期间旅客投诉的骗客、卖客、宰客和出租车拒载、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章行为,要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着落。
各级交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优化服务质量。从“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交通精神出发,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树“负责任行业形象”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旅客需求出发,转变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站容站貌、车(船)容车(船)貌要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洗换座(卧)具,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各客运站、码头要提高车、船班次准点率,并实行24小时对外开放服务。要积极推出增设售票窗口、增设民工和学生专窗、发售团体票、延长售票服务时间、主动上门售票等各类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