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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业销售收入上台阶企业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业销售收入上台阶企业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8〕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提升发展和转型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实施“十百千万”企业梯队工程,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质量好、带动作用大、主业突出的大企业(大集团),取得明显成效,共有11家企业工业销售收入实现了上台阶。为鼓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007年度工业销售收入上台阶的宁波奇美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附件:2007年度工业销售收入上台阶企业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度工业销售收入上台阶企业名单

  1.宁波奇美电子有限公司(50亿元升档为100亿元以上)
  2.奥克斯集团(50亿元升档为75亿元以上)
  3.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50亿元升档为75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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