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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淄博供电公司记集体二等功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淄博供电公司记集体二等功的通报
(淄政字〔2008〕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今年初,我国南方地区遭受了历史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电力设施破坏严重,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困难。面对南方地区突如其来的严重灾情,淄博供电公司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迅速组织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援行动。淄博供电公司组成的救援队伍克服重重困难,仅用10昼夜时间,圆满完成了500千伏民鹤Ⅰ线211号铁塔拆除组立,209、210号铁塔组立和209、210、211号铁塔塔材运输任务,为抗灾救援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淄博赢得了荣誉。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市政府决定,给予淄博供电公司记集体二等功。
  希望淄博供电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学习淄博供电公司顾全大局、不怕困难、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精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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