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8〕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张店区人民政府等80个“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和王树新等60名“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路子,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80个)
张店区人民政府
淄川区人民政府
临淄区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政府
张店区南定镇人民政府
张店区沣水镇人民政府
淄川区国税局
博山区南博山镇人民政府
周村区经贸局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临淄区经贸局
临淄区环保分局
临淄区统计局
桓台县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高青县经贸局
沂源县经贸局
高新区经发局
齐鲁化学工业区国税局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市农业局
市水利与渔业局
市统计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市能源监测中心
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市环境保护基金管理处
山东铝业公司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热电集团公司
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