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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71)2806313(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3室;邮编53001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 请 时 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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