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议事协调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职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负责同志分工,决定对由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的议事协调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今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如有变动,其所担任的议事协调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按新的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议事协调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职务情况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议事协调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职务情况
吴旭军同志
1、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2、市国有土地资本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
3、市落实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4、宿州电厂二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5、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
6、市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7、宿州二中南校区筹建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8、科苑集团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9、宿州至泗县高速公路宿州市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10、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1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
12、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组长
13、市财政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14、宿城汴河新区规划建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
15、市区旧城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指挥长
16、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17、钱营孜煤矿建设协调小组组长
18、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9、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1、市城市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22、市陶瓷工业园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23、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评价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4、市实施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组长
25、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
26、市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主任
陈卫东同志
1、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2、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