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以县(市)、区为主的基础教育体制,改善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依法加大对民办学校发展的扶持力度。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以实现教育均衡与公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城乡薄弱学校倾斜(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四)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支持力度,激励文化创新。使用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文化单位改制政策,支持改制单位加快发展(市文改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不断扩大小病受惠制度。继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卫生局负责落实)。继续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县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集中直接采购制度(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街道、社区等基层的社会管理体制(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快全市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的进程,研究制定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和谐社区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的立法工作,规范行业协会行为,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提升行业协会的质量(市民政局负责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2007〕15号)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外来人口服务与管理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推进政府领域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新减少的审批项目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对我市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继续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县(市)、区全面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并于2008年上半年完成。在市本级分阶段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争取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建成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暨电子监察系统,完善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制度,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市审管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公开政务信息(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