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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转发《杭州市“十一五“期间加强消防工作实施纲要》的通知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各级政府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门的消防宣传阵地,在城镇主要道路出入口处设立大型消防公益广告,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要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发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每年11月9日为消防宣传日,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消防宣传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组织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依法维护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权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橱窗、专栏,设立消防警示、防火公约等消防安全标识,建立专兼职消防宣传组织,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

  各级政府要将消防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大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消防历史、消防知识、火灾逃生模拟等系列宣传教育,尽快建设杭州市消防教育博物馆。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全日制教学、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范畴。中小学校要开设消防教育课程,配发统编消防教材或者课外消防读物;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要开设消防专业课程;高等院校要开设消防选修课程。要保护和积累消防文献资料,对文化设施、优秀消防文艺作品进行发掘和整理。

  公安消防部门要对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实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各级人事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防专业工程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逐步推行消防岗位执业资格制度,按企业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专业工程师、技术员。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公务员培训机构要开设消防安全课程。有关部门要对居民特别是老人、儿童、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

  七、完善灾害事故处置联动和应急机制,建强专业应急抢险救援主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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