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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8年度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附件1
2008年度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县(市)区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共100分)
评分标准
一
项目数(8分)
以最高数为基准数进行计算
二
完成投资额(15分)
以完成最高额为基准数进行计算
三
完成年度投资目标比例(15分)
完成全年投资目标得15分,超10%以上加2分,每降低10%减2分
四
建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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