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浦阳互通式立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浦阳互通式立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7〕33号 )


杭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金衢高速公路浦阳互通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杭交〔2007〕19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浦阳互通立交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浙发改设计〔2006〕136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批复概算,浙江交通规划设计院完成了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省公路水运咨询公司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06年11月27日,萧山区交通局组织专家对该施工图进行了审查;此后,设计单位依据审核单位的初审意见和施工图审查会议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了施工图设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做重大修改或变动。

  二、请建设单位做好该工程下阶段施工招标工作,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尽快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