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电网末端的小火电关停难度较大。这些小火电对当地电网稳定、可靠运行具有支撑作用,需要先妥善解决供电问题后方可关停。二是民营小火电关停积极性不高。这些小火电投资回收较少,分布相对分散,相互联合,实施“上大压小”较为困难。
二、2008年全省电力工业“上大压小”主要工作
“十一五”期间,全省关停小火电机组任务为110万千瓦,2008年任务仍很艰巨,省市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落实关停方案。在国家安排我省关停小火电机组20万千瓦的基础上,省政府确定今年关停任务为35万千瓦。经有关部门和发电企业研究,拟提前关停秦华发电公司2×12.5万千瓦,力争关停韩城、略阳、延安等电厂的17台小火电机组,共66.4万千瓦(具体见附表)。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和华能陕西分公司承担主要关停任务,要及早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资产、债务处理等善后工作。杨凌燃气热电厂关停后,省投资集团要尽早拆除相关设施,完善关停确认手续。各小火电企业要制订具体的锅炉、烟囱等主要设施拆除时间表,组织好关停拆除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关停政策,督促企业按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关停任务。
二是全面推进“上大”项目建设。一要继续加快灞桥、渭河热电项目建设。大唐陕西发电公司要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2008年冬季采暖期前建成投产。二要加快推进大唐宝鸡热电厂和华能秦岭电厂“上大压小”项目核准工作。项目业主要及时关停替代的小火电机组,优化“上大”项目建设方案,争取年内开工建设。三要尽快完善西安西郊热电厂和宝鸡热电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小火电关停方案和“上大”项目支持性文件,尽早取得国家同意。省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完善手续,落实配套条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是加大小火电关停核查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省物价局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和自备电厂核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甄别电厂性质。对属于关停范围的小火电机组,督促尽早关停。榆林和渭南等市要积极撮合小火电企业相互联合,通过实施“上大压小”项目,引导小火电企业扩大关停规模。
四是加快“上大压小”配套电网改造。按照小火电关停实施方案,省电力公司要加快进行配套电网的改造,保障电力供应和小火电机组按期关停,并及时对关停小火电实施解网。对部分小火电企业主动提出提前关停的要求,省电力公司要予以支持,尽快调整电网改造方案,制订供电保电预案,促成小火电提前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