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2008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2)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市,基本建成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发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市经贸委、环保局

新增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200家。

市环保局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200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00家。

市经贸委、环保局

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广泛采用节能材料。

市建设局

推广生态循环高效种养模式,开发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技术。

市农林局

深入开展节水活动,争创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市水利(水务)局

15

切实保护
  生态环境

(1)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源头控污,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环境整治,完善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2)切实保护太湖、阳澄湖、长江水源水质,加强对重要水源地、清水河道沿线排污口的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

市环保局

启动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太湖金墅水源地取水口清淤工程。

市水利(水务)局

压缩围网养殖面积。

市农林局、省太湖渔管办

建成福星、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任务,推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市水利(水务)局

完成七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主体工程,建设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升级改造市区非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和非密闭环卫运输车。

市市政公用局

(1)完成望亭14号机组和常熟电厂1、2号机组等脱硫工程,着力治理机动车尾气、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
  (2)建设放射源监控、电子废弃物跟踪、蓝藻监测应对等系统,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环境自动监控网络,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市环保局

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新建全国环境优美镇4个、省级生态村50个,太仓、吴江市进入国家生态市行列,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建成国家首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吴中、相城区达到国家县级生态市标准。

市环保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1)加快建设三角咀生态公园、太湖湿地公园、白洋湾湿地公园、胥江河与京杭运河景观等重大绿化工程。
  (2)继续抓好环古城景观建设,市区新增绿地450公顷,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3)调整石湖景区规划,逐步启动石湖景区建设。

市园林和绿化局,各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重点实施太湖、阳澄湖、长江生态林建设以及村庄绿化、城郊大型片林示范区创建等工程,农村新增林地绿地8700公顷,陆地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

市农林局、园林和绿化局

七、注重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4项工作任务)

16

优先发展
  教育事业

(1)全市小学、初中全部达到现代化学校办学标准,公办高中全部达到省三星级标准。
  (2)调整优化职业学校布局,扩大三星级以上职业高中学校比例,推动各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向社区教育中心转型。
  (3)新增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所和一批社区教育实验区。

市教育局

重视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定配置幼儿园和中小学校。

市教育局,平江、沧浪、金阊区政府

(1)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规范管理。
  (2)支持在苏高校发展,提高市属高校办学水平。
  (3)建成教育城域网,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
  (4)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国际融合。

市教育局

17

发展文化事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