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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2008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创新能力

(1)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设国家纳米技术国际创新园、苏南工业研究院、苏州大学科技园,吸引更多的国家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在苏州开展研发,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改进科技服务,完善共性技术平台,优化科技创业园功能。

市科技局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新增一批专利技术、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市知识产权局、经贸委,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活动。

苏州质监局

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引进和设立中小科技企业贷款担保机构。

市科技局、经贸委

探索推行科技保险,争取开展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交易代办系统试点。

市科技局、发改委,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重点引进和培养高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应用人才,鼓励各类人才在生产科研一线创新创业。

市人事局、科技局

3

加快发展
  现代服务业

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市发改委、统计局

推进苏州港、江苏花桥国际商务城、城市中央商务区、苏州物流中心和环太湖旅游产业带等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服务业知名企业做优做强。

市发改委,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重点发展物流、软件及研发、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构建金融集聚区。

市经贸委、科技局、发改委

争取苏州进入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行列。

市外经贸局

深度开发旅游资源,办好中国苏州国际旅游节、中国航海日等重大活动,争创“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

市旅游局

出台并实施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建设城市商圈,完善城乡商品流通体系,升级改造农贸市场,扶持发展老字号,提高新型业态贸易比重。

市贸易局,苏州工商局

强化调控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市建设局、房管局

4

促进制造业
  由大变强

发展壮大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0%以上。

市科技局、经贸委,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1)培育发展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规模企业,新增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3~4家。
  (2)加强银企合作,发挥创业投资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新增长点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
  (3)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4)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品换代、产业提升。

市经贸委

鼓励和支持企业培育品牌、争创名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市经贸委,苏州质监局

5

纵深推进
  各项改革

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实现保值增值。

市国资委

加快市政、水务等领域改革进程,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市发改委、市政公用局、水利(水务)局、卫生局

(1)发展要素市场,提升商品市场能级。
  (2)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3)改革投资体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企业上市辅导,争取8~10家企业上市融资。

市发改委

6

加快民营经济新一轮腾飞

力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净增注册资本200亿元以上。

市经贸委,苏州工商局

上缴税收和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市财政局、经贸委、发改委

支持成长型民营企业向重点产业集聚、向专业特色基地集中,培育规模型民营企业。

市经贸委

推动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市科技局、经贸委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民营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市经贸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实施民营企业家健康培养工程。

市人事局、经贸委

7

增创开放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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