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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注:本篇法规中“市局补充意见部分”已被《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6日 实施日期:2007年8月6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3]824号)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1]79号)的规定,做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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