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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8)

  3.征询意见卡(表一)
  4.征询意见卡(表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新乡市     局(委、办)

  字〔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  系  人:
  邮     编:
  抄     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代表所在选区人大办公室(1份)。

  附件2
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新乡市     局(委、办)

  字〔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  系  人:
  邮     编: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表一)
建议编号 承办单位 满        意       程          度满  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题目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1.请代表在“满意程度”的3项中选择其中1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2.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3.请代表将“征求意见卡”及时寄回市政府督查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邮编:453003)
4.承办单位将本卡与给代表的答复一同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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