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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汛前所承担的各项任务,6月5日前将完成情况上报市区防汛办备案,防汛办将派专人进行检查落实,以确保市区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三)做好抢险准备
  防汛物资的储备是夺取抗洪抢险胜利的物资保证。各区政府、市属和驻市各单位,要按照备而不集的原则,及时更新和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并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做到“地点清、品种清、数量清、质量清、规格清、联系人清”,确保汛期物资质好量足,调的出、用的上。各单位组建的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抢险训练,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完善督查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对玩忽职守或不服从统一指挥、防汛物资准备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并由监察部门追究主管领导责任,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落实防汛值班
  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防汛值班表5月28日前报市区防汛办备案,市区防汛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汛情、险情能及时上传下达,并对抢险应急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四、市区防汛办公室设置机构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市区防汛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工程科。
  主任:原建国
  常务副主任:于进亮
  副主任:杨新锋、谢来铭、姬宏伟、苏锡林、冯跃东、孙彪、马晓旺
  各单位要将各自的防汛任务进一步分解,责任到人,明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并于5月28日前报市区防汛办备案。
  关于凤泉区的防汛工作考虑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可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本地区的防汛方案并开展各项工作。
  市区防汛办电话:3696567
  附件:1.2008年防汛排水沟疏挖清障任务分配表
  2.2008年汛期渠堤及护市堤防责任段划分表

  附件1
  2008年防汛明沟暗渠疏挖清障任务分配表

序号

水沟名称

起 止 地 段

长度(m)

责任单位

清淤标准

清障标准

1

西孟水沟

铁路-泵站

2300

卫滨区

疏挖畅通。

各辖区内所有沟渠两侧的违章建(构)筑物要清除(标准为沟两侧建筑物:平房3m,楼房5m,以不影响防汛清淤进人进车为准)。此外,在今后的管理中,各区要保证经常检查,发现违章严格按新政文(1991)137号及有关防汛法规处理,决不允许新的违章出现。

2

金家营水沟

金家营-西孟沟

2000

卫滨区

疏挖畅通。

3

孟营斜沟

圆珠笔厂-胜利路

1000

卫滨区

疏挖畅通。

胜利路-人民公园西门

900

红旗区

4

饮马口水沟

环保楼-泵站

1150

红旗区

明沟处清至沟底,暗涵疏挖畅通。

5

东环城河

公园北门-泵站

850

红旗区

疏挖畅通。

6

三花园水沟

和平路-泵站

600

牧野区

疏挖畅通。

7

新辉路水沟

北立交桥-泵站

1232

牧野区

疏挖畅通。

8

王村斜沟

胜利桥-北干道

500

牧野区

疏挖畅通。

9

白小屯水沟

755厂后-泵站

1850

牧野区

疏挖畅通。

10

千佛堂水沟

劳动路-泵站

250

牧野区

疏挖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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