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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08]9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2008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市区防汛工作,确保市区安全度汛,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市区防汛的指导思想
  2008年市区防汛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认识,克服松劲麻痹思想,扎实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确保在制定的降雨防御标准内市区不受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超标准降雨造成的损失。
  二、市区防汛任务的分工
  (一)市政设施管理处
  1.对防汛设施检修到位5月底前要对所辖泵站、涵闸等设施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已损坏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做到设备完好,启动灵活,易损部件储备充足。
  2.疏通、清淤到位对所辖污雨水管网、泵站前池等进行彻底的疏通和清淤,及时清运保证排水畅通无阻。
  3.物资储备到位
  对负责保管的各类防汛物资、设备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和保养,及时补充更换新的防汛物资,确保质好、数足,抢险时调得出、用得好。
  4.组织培训到位
  认真组织道路、管道、泵站等工种抢险队员进行防汛抢险技能的培训,随时做好对突发事件的防汛抢险处理工作。
  5.雨情信息传达到位
  各泵站要制定严格的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2名值班人员在岗。密切关注气象预报,提前做好大雨前的提升抽排工作,增强管网调节能力。
  (二)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开发区
  1.汛前检查。各区对所辖堤防、涵闸、排水管渠、低洼易涝地区等,汛前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隐患消除在汛前。在汛期,要明确专人负责,视汛情随时做好加固堤防、涵闸封堵工作。小街小巷排水管道汛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的清挖疏通,特别是对因房屋开发建设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阻水的街巷管道,或排水地势发生变化的区域,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辖区内排水管网畅通和涝水的及时排除。对低洼易涝地区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排涝应急措施。
  2.清淤清障工作。排水沟渠的清淤清障是防汛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关于清淤任务,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义务清淤的方式进行。市属及驻市各单位、广大居民都有防汛清淤的义务和责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资的办法,具体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不接受任务或不按期完成清淤任务的单位,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新闻曝光,造成危害的单位其党政一把手要负完全责任。在清淤过程中,各区要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责任到人,应严格按照本文附表要求达到清淤标准。对有碍防汛通道或有碍排水的违章建(构)筑物,坚持予以清除。清淤工作完成后,在各区防汛部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报市区防汛办公室组织验收。此项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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