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电行业
督促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杏林厂)对已建浮法玻璃窑烟气脱硫设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运行率、处理率等实际处理能力满足设计脱硫能力,并在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上半年和年度核算时得到认可。加强明达玻璃(海沧厂)和列入各区SO2减排计划企业监督和监测工作,确保重点减排企业SO2稳定达标排放。
2、COD削减项目方面
(1)生活污水
我市生活污水COD排放量约占全市COD排放总量的90%,是污染减排的重点领域。要加大筼筜、石渭头、海沧、集美、杏林、同安、翔安等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区范围内污水泵站和管网配套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污水截流率和集中处理率;强化各污水厂运行监督管理,确保各污水厂尾水COD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动污水厂尾水(中水)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和正常运行。按照“相对集中、分散处理、方便回用”的原则,在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区范围外的新建小区推行生活污水就地深度处理中水综合利用“零排放”模式;翔安区挑选1-2个村进行生活污水综合利用试点,引污水上山,回灌山林。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含尾水)综合利用率。
(2)工业废水COD
大力推广膜技术、硅藻土、高效絮凝技术等国内先进成熟的治理技术,推动工业废水治理,努力削减工业COD排放量。今年重点抓好造纸、食品、印染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实现废纸造纸行业废水、污泥双零排放;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中水综合利用工程;提高华纶印染、华懋织造等印染企业中水回用率。
(二)落实结构减排工作
落实结构减排,推行集中供热。厦门岛内禁止审批燃煤锅炉。凡在腾龙树脂、瑞新热电、新阳热电、杏林热电、同集热电服务区范围内的企业一律停止使用自备燃煤、燃重油锅炉。在上述5个热电厂(站)服务区范围外的现有燃煤、燃重油锅炉逐步进行改造,推广使用水煤浆,有条件的可改用电、用气锅炉。拆除翔鹭石化、绿泉实业以及思明辖区内厦门造纸厂、厦门罐头厂、亚洲酿造、正新海燕轮胎等企业锅炉设备。
2008年,全市计划安排关停企业和淘汰锅炉设备项目7个,预计SO2新增削减量4536吨.
(三)加强监督管理减排工作
落实各项环保政策,严格污染源在线监控和日常执法检查,督促所有已建治理设施的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1、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指标体系。市、区两级制订年度计划,将SO2和COD两项控制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区政府和各重点减排项目。
二是监测体系。年底前建成厦门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监督性监测和企业日常监测工作,做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的比对监测工作。
三是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对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明确市直各有关部门污染减排责任,明确企业污染减排主体责任;下达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加大检查力度,实行问责制。
2、依法行政,落实各项环保法律制度
一是严把“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关,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按照主要污染物区域和“点对点”削减调剂的要求,落实新、扩、改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严格控制污染新增量;二是继续推行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许可证发放环节落实SO2和COD减排要求;三是加大排污费征收管理力度,以有效的经济杠杆促进企业自觉治理污染。
3、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开展“3X7十1”(即每个环保分局成立3个执法小组,每周每个执法小组完成7个执法单元现场执法,每个分局还必须有1个执法小组进行夜间巡查)现场执法活动、环境稽查工作和环保专项行动,加大一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全市环境监管水平。
4、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产生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公布的两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必须于今年底前完成审核和评审验收工作。
5、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
2008年5月底前,必须完成所有国控和部分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仪器的安装和联网工作。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或者更换的,应事先书面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6、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台帐与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