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由市市容局牵头,按照规范、减量、提档的总体要求,彻底清理各类户外广告,减少视觉污染。
4、开展“五小”行业整治行动。由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具体实施,深入开展好“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努力提高持证率,改善经营场所卫生条件。
5、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行动。由各区和工商部门牵头,按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的标准,抓好硬件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市场整洁。
6、开展老旧小区整治行动。由市房产局牵头,各区具体实施,改善硬件条件,抓好日常管理,净化小区环境。
7、开展摊点整治行动。由市市容局和各区负责,按照主次干道严禁、小街巷和居民小区规范管理、不脏不乱的原则,加强监管。
8、开展清洁城乡行动。由市爱卫会、市市容局牵头,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清除“牛皮癣”,清洁环境,美化家园。
9、开展市民素质提升行动。由市文明办牵头,在巩固整治“四乱”成果基础上,在全市开展文明系列活动,力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市民的细节文明水平。
10、开展亮化窗口行动。由市总工会(市文行办)牵头,在全市21个窗口行业开展“展示行业风采、亮化文明窗口”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
第四阶段(9-10月):巩固提高,准备申报。
总体要求:巩固成绩,提升水平,备好资料,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评。
1、各责任单位在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上,提升水平,抓好特色创建。
2、市文明委组织人员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自评验收。
3、市文明办协调各责任单位准备好软件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垂范
这是能否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组织群众,举市而为,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关键。各级领导要始终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在手上,为民表率,取信于民。要亲自走上一线,亲自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硬件建设上短期内能够突击完成的,一定要尽力而为,尽力达标,在软件管理上有缺陷的,要抓紧弥补,确保不丢分。
(二)三级督查
1、市文明委领导每月对全市争创工作要进行一次督查,其他市级领导要结合分管的工作对责任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市文明办每月对各区、各创建职能部门进行一次督查考评,同时,精心组织好市民义务监督员的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