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正定县政府负责,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关停小板材生产企业;年底前,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完成辖区内板材生产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
(三)狠抓秸秆禁烧。各县(市)、区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强调时限,落实到人。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凡发现有着火现象的,第一次进行全市通报,第二次对乡(镇)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因组织不力,引发焚烧秸秆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区,要追究政府领导责任。
(四)加快重点企业脱硫治理。藁城市、新乐市、赵县政府负责,要加快藁城天意热电有限公司、石家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河北众诚赵州热电有限公司脱硫治理力度,6月底前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
(五)强力拆除废弃烟囱、严禁冒黑烟。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5月底前,彻底拆除辖区内的废弃烟囱。其中裕华区2根、桥西区5根、桥东区4根、新华区13根、鹿泉市35根、藁城市25根、无极县4根、赞皇县8根、深泽县10根、井陉县20根、矿区4根、晋州市3根、平山县8根、灵寿县5根。主城区重点监控企业搬迁后的废弃锅炉及烟囱,一律拆除。
环保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密监控烟囱冒黑烟。对违法企业和单位,按高限处罚;对不按操作规程造成超标排放的,立即责令整改,并责成企业追究违章操作人员责任;对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转且不能达标排放的或擅自停运的,依法停产治理。
市环保局、市内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6月底前,完成石环公路以内所有生产锅炉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各有关县(市)、矿区政府负责,对烟气不达标的46家企业(见附件1),一律停产整治。
城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彻底取缔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六)加强油气回收治理。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桥东区、长安区、藁城市、辛集市、晋州市、新乐市政府负责,5月底前,对不能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或经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加油站、油罐车(见附件2),一律停业整顿。
(七)严控鸡粪等异味污染。市畜牧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进行排查,坚决杜绝鸡粪高温烘干和露天晾晒。
环保部门负责,彻底排查辖区内化工、制药等易产生异味污染的企业,坚决杜绝异味气体跑、冒、滴、漏。一经发现,高限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企业当事人、政府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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