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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主路主街建筑彩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主路主街建筑彩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8〕71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城区主路主街建筑彩顶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石家庄市城区主路主街建筑彩顶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景观、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省会城市建设“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市政府决定,结合主路主街沿线建筑物外立面整修改造实施彩顶工程。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理念,以提升省会形象、美化街区景观、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示范先行,逐步改造”的原则,对市区主路主街沿街建筑的平屋顶改建成彩色坡屋顶,从而优化房屋居住性能,改善建筑景观效果。

  二、主要任务

  自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主路主街和重要节点沿街建筑的平屋顶改建成彩色坡屋顶整治任务。今年首先重点对裕华西路(西二环至苑东街)和槐安路沿街的楼房按照规划设计实施彩顶示范工程。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选址。根据市规划局主路主街整治规划,由市彩顶办召集规划、建设部门和有关区政府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确定范围。对在三至五年内列入拆迁范围的建筑物,原则上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此项工作5月15日前完成。

  (二)方案设计。市彩顶办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市规划局沿街整治建筑物彩顶工程效果图,依照统一建设风格、统一设计标准的原则对选定楼房进行平改坡彩顶设计。各区政府负责协调建筑物产权单位提供原设计结构图纸。此项工作5月22日前完成。

  彩顶工程的设计标准是:楼顶重新做防水;楼顶承重部位加装钢筋混凝土支承梁;彩顶的主骨架采用钢结构;楼顶坡面选用规定材料彩钢瓦;坡屋顶垂直高度统一控制在1.8-2.5米。在不影响整体观瞻的前提下,预留太阳能安装位置,由各区负责监督居民安装与预留位置匹配的太阳能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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