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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1、对列为奥运食品定点供应的企业要从严把关,落实驻厂监督,实施全过程监管。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派出人员驻厂监督,防止发生人为或恐怖行为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全力确保供应2008年奥运会食品安全。

  2、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贯彻落实《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整治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重点监管已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3、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对获得许可或认证企业的监管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督查工作力度。

  5、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1、加大对无证照经营小食杂店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对无证照经营餐饮店的查处清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清理无证照经营长效机制。

  2、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指导和促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开展复查。

  3、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卫生部门牵头)

  1、加大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索票专项检查,开展餐饮单位重点食品原料监督抽查;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单位进行分级管理,有效巩固整治成效。

  2、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加强对临时许可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健康信息化、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政策的研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3、加大查处整治力度。继续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餐饮单位,如农家乐、旅游沿线餐饮单位、农村学校食堂等食物中毒高发场所的卫生条件,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违禁野生动物行为,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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