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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的通报
(渝府发[2008]42号 2008年4月15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集中资金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要求,2007年,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和金融机构通过调整结构、改进服务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组织资金,为市重点项目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7年,215项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02亿元,落实建设资金897亿元,分别为年度计划的101.1%和100.5%。其中,各金融机构投放贷款599亿元,占重点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总量的66.7%,是近年来支持力度最大的一年。在各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菜园坝长江大桥等40个重大项目完工投用,开县水位调节坝等40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为肯定金融机构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的成绩,市政府决定对开发行市分行、工行市分行、农行市分行、中行市分行、建行市分行、交行重庆分行、招行重庆分行、浦发行重庆分行、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市农村信用联社、重庆银行等金融机构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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