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工作制度、人员编制及办公模式
1.本省辖市收养管理工作由( )科室负责,编制( )人;下辖每个县(市、区)收养工作人员编制约( )人。
2.本省辖市收养登记地点设置
请选择:( )
A.科室内;B.机关办事大厅;C.其它(请注明: )。
3.国内收养登记管理范围
请选择:( )
A.国内收养登记管理由市民政局全面负责;
B.市民政局仅负责市辖区国内收养登记办理,各县(市)自行办理本地国内收养登记;
C.其他(请注明; )。
(三)收养登记程序及档案管理情况
1.本省辖市国内收养登记工作程序:
( )。
2.国内收养登记档案管理
请选择:( )
A.由市民政局统一管理;
B.市民政局管理市区收养登记档案,各县民政局自行管理本县收养登记档案;;
C.其它(请注明: )。
(四) 《
收养法》宣传普法情况
请选择:( )
A.《
收养法》广泛宣传,城乡居民普遍知法懂法;
B.《
收养法》宣传基本到位,群众能够大致了解该法规定的有关内容;
C.《
收养法》宣传较少,群众关注度低;
D.其它(请注明: )。
(五) 国内收养登记收费情况
本省辖市各城区、所辖县的国内收养登记收费情况:
( )。
二、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情况
(一) 被收养人(儿童)来源
从收养登记的儿童情况看,2007年度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共计( )名;其中,女童( )名,占( %);残疾儿童( )名,占(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 )名,占(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名,占( %);社会弃婴( )名,占( %);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 )名,占( %);三代以内同辈血亲收养 ( )名,占( %);继子女收养( )名,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