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外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当年申报该专业技术资格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3份,需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
4、当年申报该专业技术资格时提交评委会的评审材料,包括论文、著述、项目立项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5、大一寸近期免冠相片1张。
(二)装订要求
上述材料1、2、3、4的复印件按顺序规整在一起装订,共3册,分别用3个材料袋装;所有材料的原件、相片、材料1的其余复印件不需装订,用1个材料袋装。
五、评审确认费用
申请评审确认人员应缴纳职称评审费780元(其中地市人事部门收取80元,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一评委会收取700元)。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粤价函〔2007〕629号)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标准为58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另外,评审确认通过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需交纳证书工本费为7元/本。
六、其他事项
(一)评审确认表格可于广东省人事厅网站(www.gdrst.org.cn)下载区“职称评审表”一栏下载。
(二)评审确认,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三)评审确认,不进行评前公示与评后公示。
附件:来粤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确认申报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来粤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确认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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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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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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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
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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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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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从事何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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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省外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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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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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最高学历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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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专业
| 专业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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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评审情况
| 评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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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委会名称(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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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入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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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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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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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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