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市广播电视局:要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森林防火期,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生森林火灾时,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导和宣传。
(11)市气象局:发生火灾后,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12)市信息产业局:保障扑火现场通讯联络,按指令建立应急通讯系统,并根据火场需求,及时将前指的指示、命令传达到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森林火灾的预警和处置
根据国家规定森林火险等级划定为五级预警:
一级预警:发生火情危害面积小,火势容易得到控制的。由村委会组织处置,同时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级预警:火灾发生频繁对森林危害较大,范围在乡(镇)行政区域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由乡(镇)级政府或相关指挥机构组织处置,同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三级预警:发生火灾危及重点林区、居民区、工矿企业、军事设施,范围在县(市)区境内,造成少量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启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预案或命令相应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同时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级预警:发生火灾面积不断增加且继续蔓延,影响林区正常社会秩序,需紧急疏散灾民的,启动市级预案或请求市政府实施指挥,同时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五级预警:危害范围超出本市行政区域,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巨大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请示市政府后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指挥。
3.2 强化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市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市发布重点区域高火险警报预报;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在锦州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 林火监测
市防火办根据省防火办卫星遥感中心传输的热点图像,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火灾发生地的地面了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4 信息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