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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10)市广播电视局:要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森林防火期,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生森林火灾时,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导和宣传。

  (11)市气象局:发生火灾后,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12)市信息产业局:保障扑火现场通讯联络,按指令建立应急通讯系统,并根据火场需求,及时将前指的指示、命令传达到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森林火灾的预警和处置

  根据国家规定森林火险等级划定为五级预警:

  一级预警:发生火情危害面积小,火势容易得到控制的。由村委会组织处置,同时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级预警:火灾发生频繁对森林危害较大,范围在乡(镇)行政区域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由乡(镇)级政府或相关指挥机构组织处置,同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三级预警:发生火灾危及重点林区、居民区、工矿企业、军事设施,范围在县(市)区境内,造成少量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启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预案或命令相应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同时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级预警:发生火灾面积不断增加且继续蔓延,影响林区正常社会秩序,需紧急疏散灾民的,启动市级预案或请求市政府实施指挥,同时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五级预警:危害范围超出本市行政区域,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巨大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请示市政府后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指挥。

  3.2 强化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市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市发布重点区域高火险警报预报;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在锦州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 林火监测

  市防火办根据省防火办卫星遥感中心传输的热点图像,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火灾发生地的地面了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4 信息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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