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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六项制度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六项制度的通知
(杭交发﹝2007﹞111号)


各直属单位、国益路桥公司、局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系统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有效推进双“千、百、十、一”活动在系统内深入开展,根据市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办公室的部署,结合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大讨论”活动六项工作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
  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大讨论”活动的进展,建立相应的集中学习制度,利用党委中心组、班子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支部大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知识,要制定相应的学习时间表,确定学习内容,原则上每个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各单位、各部门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学习情况及下月学习计划通过局办公网电子报送系统上报局“大讨论”办公室。
  二、主题宣讲制度
  系统各单位要根据下发的课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办法,确定主题,邀请市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宣讲组成员、市交通局大讨论领导小组成员、本单位在开展该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等进行专题宣讲,进一步营造大讨论的氛围。各课题牵头单位要负责对各自的课题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广泛宣讲讨论,最后形成系统性文字。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各类主题宣讲计划提前一周通过局办公网电子报送系统上报局“大讨论”办公室。各课题牵头单位于7月底前将成型的课题文字材料通过电子报送系统上报局“大讨论”办公室汇总。
  三、领导联系点制度
  为了更好地对各单位、各部门“大讨论”活动进行督导,决定设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具体见下表:

水法

计财处

港航局

吴德宝

行管处

运管局

组织处

车管局

朱玉龙

建管处

高管局

监察室

质监局

韩 勇

团工委

技师学院

机关党委

杭汽校

索学金

安保处

公路局

法规处

设计院

王一川

办公室

信息中心

国益路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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