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12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六盘水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和谐六盘水”建设步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7〕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环节,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解困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六盘水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一民(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
范三川(市人民政府)
叶大川(市人民政府)
成 员:
李飞霜(市人民政府)
王明亮(市房管局)
付昭祥(市发展改革委)
谢朝碧(市财政局)
朱国民(市建设局)
李维忠(市规划局)
陈寿林(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