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管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的实施意见

  四、监事会成员的选配
  (一)监事会主席人选由市国资委党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市委组织部考察确定,由市政府任命。
  (二)专职监事由市国资委选任。
  (三)职工代表监事由企业的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市国资委批准、备案。
  五、监事会成员的职级待遇与管理
  监事会主席为副县级国家公务员,专职监事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工代表监事仍为企业人员,保留企业职工身份不变。
  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的编制单列,隶属市国资委领导和管理。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为3年。
  六、监事会的管理
  (一)市国资委是监事会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1.拟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名单,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调监事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承办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3.负责和承办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核和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4.负责与市有关部门互通情况,转送市政府批复的有关材料;
  5.审核、批准监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和其他工作人员;
  6.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和重大事项审计的组织协调工作;
  7.完善监事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考核和奖惩;
  8.负责监事会的行政保障、技术支持及其他与监事会有关事宜。
  (二)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拨付,由市国资委统一列支。
  七、对监事会和企业的要求
  (一)监事会应严格按照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规则和纪律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履行职责。
  (二)企业应积极配合监事会工作,为监事会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并及时通报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凡拒绝、阻碍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拒绝、无故拖延向监事会提供财务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等有关资料,隐匿、篡改、伪报重要情况和有关资料,或者有阻碍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事会成员的培训为提高监事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保证监事会顺利开展工作,市国资委应对监事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派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