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衡政发〔2007〕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二月三日
衡阳市粮食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2 等级划分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2.2 县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3.预警监测
3.1 市场监测
3.2 应急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4.2 市级(II级)应急响应
4.3 应急终止.
5. 应急保障
5.1 粮食储备
5.2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5.3 粮食主渠道保障
5.4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5.5 通信保障
5.6 培训演练
6. 后期处置
6.1 评估和改进
6.2 应急经费和清算
6.3 善后处置
6.4 应急能力恢复
6.5 奖励和处罚
7. 附则
8. 附录
8.1 衡阳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成员通讯录
8.2 衡阳市粮食应急供应指定企业名单
8.3 衡阳市粮食应急加工指定企业名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湖南粮食应急预案》、《
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衡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等级划分